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最低申购金额、最低定
期定额投资金额、最低赎回份额、最低基金转换份额、最低转托管份额以及最
低持有份额限制的公告
为了方便投资者投资基金,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服务,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将自 2021 年 8 月 13 日起,对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最低申购金
额、最低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金额、最低赎回份额、最低基金转换份额、最
低转托管份额以及最低持有份额的数量限制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 单个账户单笔最低申购和定投金额调整为 1 元,单笔最低赎回份额、最低基金
转换份额、最低转托管份额、最低持有份额维持无最低份额限制不变(注:富兰克林国海平
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暂未开通转换业务),适用基金如
下: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二、 单个账户单笔最低申购和定投金额维持 1 元不变,最低基金转换份额维持 1
份不变,单笔最低赎回份额、最低转托管份额、最低持有份额调整为 0.01 份(注:富兰克
林国海港股通远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未开通转换业务) ,适用基金如下: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三、 单个账户单笔最低申购和定投金额调整为 1 元,单笔最低赎回份额、最低基金
转换份额、最低转托管份额、最低持有份额调整为 1 份(注:富兰克林国海美元债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富兰克林国海全球科技互联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人民币、富兰克林国海亚洲(除日本)机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A 类)、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C 类)和
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暂未开通转换业务;富兰克林国海
岁岁恒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 、富兰克林国海岁岁恒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C 类)和富兰克林国海美元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暂未开通
定投业务;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A 类)、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C 类)和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暂无最低转托管份额限制) ,适用基金如下: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四、 单个账户单笔最低申购和定投金额调整为 1 元,单笔最低基金转换份额调整为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五、 重要提示
于或高于上述规定,具体以各代销网点的规定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
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单个账户场内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 1 元,场内单笔最
低赎回份额和最低持有份额调整为 1 份,对上述基金最低转托管份额不做限制,上述限额需
同时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公司设定的上述最低申购和定投金额限制;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上述基金的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 月 13 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多项限制,仍
保持原交易限额不变。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直销电话交易、直销柜台投资者赎回、转换、
转托管上述基金以及每个交易账户持有上述基金的最低份额限制须遵循上述限制。
说明书将适时在本公司网站登载(),敬请投资者留意。
六、 业务咨询
投资者通过以下方式了解业务内容及进行业务咨询:
客户服务电话:,9510-5680,
客服邮箱:
公司网站:
七、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
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
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
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
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
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
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的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国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