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为进一步优化股票期权交易机制,降低期权交易成本,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将于2019年11月18日推出股票期权组合策略业务和行权指令合并申报功能。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票期权组合策略业务指引》(上证发〔2019〕110号,以下简称《指引》)的规定,投资者可根据自身持仓,通过我司向上交所交易系统申请构建或解除组合策略,实现保证金的减免。上交所将提供6种常用组合策略(认购牛市价差策略、认沽牛市价差策略、认购熊市价差策略、认沽熊市价差策略、跨式空头与宽跨式空头策略)及认购期权保证金开仓转备兑开仓功能。
二、投资者在交易时段进行开仓时,仍然以单一合约的保证金模式进行收取。投资者可以在盘中(9:30-11:30、13:00-15:15)通过构建组合策略指令上交所11月18日推股票期权组合策略等业务,含保证金减免,将单一成分合约的持仓构建成某种组合策略持仓,上交所收到申请后,根据组合策略清单中该组合定义,扣减相应单一成分合约持仓可用数量(交易系统将进行锁定),同时生成投资者的该组合策略持仓,并盘中即时返还保证金。备兑开仓合约不得用于构建组合策略,组合策略中的成分合约持仓计入该合约的持仓限额。合约停牌期间允许进行组合策略构建,停市期间不允许进行组合构建。构建组合策略的申报不能撤单。除另有规定外,E-1日和E日当月合约不能进行垂直价差组合策略的构建。
三、投资者可以在盘中(9:30-11:30、13:00-15:15)通过解除组合策略指令来拆分某个组合策略。投资者在申请解除时,必须有足够的按单一成分合约计算的保证金,上交所检查满足要求后,对所申请的组合策略进行解除,并加收保证金(按拆分后各成分合约所需开仓保证金之和减去该组合策略所需保证金计算,如扣减后可用保证金余额小于0,则不允许拆分)。当公司需要对投资者的组合策略强行平仓时,可以发送强行解除组合策略的指令,再对组合策略成分合约进行平仓。当日构建的组合策略当日可以解除。合约停牌期间允许进行组合策略解除,停市期间不允许进行组合解除。解除组合策略的申报不能撤单。

四、组合策略达到上交所及中国结算规定的自动解除情形时,组合策略自动解除,解除后按合约规定收取保证金。组合策略自动解除后,当月到期合约不得再用于构建组合策略,另有规定的除外。对投资者组合策略持仓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持仓限额管理业务指引,如涉及各成分合约均不是最后交易日或到期日,在未解除前,组合策略持仓中的合约不参与日终的头寸对冲(普通转备兑、备兑转普通除外)。上交所、中国结算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对组合策略保证金收取标准进行调整,并向市场公告。公司在上交所规定的组合保证金基础上按公司标准上浮收取保证金。
五、在行权日,同时持有相同标的证券的当日到期认购和认沽期权权利仓的投资者,可通过提交行权指令合并申报委托,实现认购期权和认沽期权的同步行权,节约用于行权的资金或标的证券占用量。
其他关于股票期权组合策略业务和行权指令合并申报功能的规定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票期权组合策略业务指引》(上证发〔2019〕1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推出股票期权组合策略业务和行权指令合并申报功能的通知》(上证函〔2019〕2053号)为准()。如需使用上述功能请至公司官网下载安装最新网上交易客户端。如有疑问可咨询开户营业部或我公司客服热线95386。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