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肇事逃逸致人轻伤怎么处理
1、交通肇事逃逸致人轻伤,应当进行民事判处及行政处罚。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因为有逃逸情节,往往可以从重处罚。
2、行为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4)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5)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小交通事故逃逸处罚及肇事罪构成要件,不去处理后果严重,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6)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7)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8)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其中,有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二、交通肇事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1、交通肇事罪的客体是刑法上所保护的重大交通运输安全。只有交通肇事并产生重大后果的才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仅仅是交通肇事而没有造成重大后果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同样也不是刑法上所保护的社会关系。
需要注意的是,交通肇事罪中所指的主要是发生在航空,铁路运输以外的陆路交通运输和水陆交通运输中的重大交通事故。对特定主体在航空运输和铁路运营中发生重大交通责任事故,应按照刑法有关条款定罪。
2、交通肇事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必须存在交通运输过程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
(2)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必须造成重大事故,导致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也就是说行为人的违章行为与发生的严重后果之间应该也必须具备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否则,虽有违章行为的存在,但无严重后果小交通事故逃逸不去处理,或发生了严重后果,但不是由于行为人的违章行为所引起的,都不够成交通肇事罪。
3、交通肇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践中主要是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
4、交通肇事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既成立疏忽大意的过失,也成立过于自信的过失。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对于其行为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持一种故意的心理态度,那么该行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以及其他相关犯罪论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