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学位论文管理,加强学术诚信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日前,教育部部署严厉打击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对有关部门和各学位授予单位提出明确要求。
明确六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
要深刻认识学位论文对人才培养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严厉查处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增强责任意识、健全制度机制、强化学风建设、严格论文审查。
二、健全考评体系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当地网信、市场监管、公安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整治,形成常态化的查处工作机制,学位授予单位要明确工作职责,健全考评体系,完善查处办法教育部部署打击学位论文买卖代写,明确六点要求,规范查处程序,加大惩戒力度。
三、明确责任主体
明确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学位授予单位、指导教师分别是查处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监管主体、责任主体和第一责任人,要承担各自职责。
四、加强教育宣传
学位授予单位要加强学风建设、学术道德和诚信教育,广泛宣传典型案例论文买卖市场是如何形成的,曝光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引导教师、学生自觉抵制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指导教师要教育和引领学生恪守学术诚信,遵守学术准则。
五、强化监督检查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位授予单位要设置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要做好学位论文抽检工作。学位授予单位要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学位论文原创性审查。
六、责任追究
对不履行主体责任的学位授予单位和负责人要进行处罚和问责;对履职不力、所指导学生的学位论文存在买卖、代写情形的指导教师,要追究其失职责任。对参与购买、代写学位论文的学生要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已获学历证书、毕业证书要依法予以撤销和注销。